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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福利:北京自考课程免考规定

来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专本科自考      编辑:佚名

以往有些考生认为自己只要具备免考部分课程的资格,就能直接申请毕业或毕业论文,而不知此前要先单独办理免考手续,因此错过了办理毕业或毕业论文的时间。自学考试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就算考生已经拥有接考或免考的条件,如果不办理相关手续,也无法有效地进行接考和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级各类高等教育毕业生参加自考符合免考规定的,或自考生获得符合自考免考规定的相关证书,可以免考自考某些课程。如要获知办理免考的具体条件,考生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规定(2008年修订)》。免考的考生在办理自考毕业手续前要到自考办开具免考证明,同时认定可以免考的课程。办理免考手续时,考生要依据自己所适用的免考条件备齐材料。

根据全国考委文件精神及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增设“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免考规定:

一、凡2010年(含)以后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

二、自2015年起,不再安排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的考试。

三、持有NCRE相应证书的考生须在考生接待日期间到北京教育考试院接待大厅办理免考手续。

四、已通过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10018)”课程的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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